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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部门:拓宽渠道 支持农民工灵活就业

来源:人民网-美丽乡村频道  作者:  发布时间:2020-08-11

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 (记者庄红韬)今年以来,受新冠肺炎疫情、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,部分农民工就业创业面临一些困难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,经国务院同意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5部门印发《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在拓宽外出就业渠道方面,除了稳定现有就业岗位、创造更多就业机会,《意见》还提出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、非全日制、季节性、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。

《意见》从拓宽外出就业渠道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、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、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等方面,对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进行了部署。

在拓宽外出就业渠道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一是稳定现有就业岗位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、以工代训等援企稳岗政策,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,督促企业将补贴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、缴纳社会保险费、开展在岗转岗培训等。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,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,加大对住宿餐饮、批发零售、文化旅游、家政服务等行业的针对性政策扶持,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。二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。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加速落地,强化促消费、扩内需政策扶持,释放经济发展潜力,提升吸纳就业能力。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。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、劳动密集型产业,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多的给予更大政策激励。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,加快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促进共享出行、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发展,支持农业、林业生产端电子商务发展,促进产销对接,拓展农民工就业新领域。三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。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、非全日制、季节性、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,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。因地制宜发展零工市场或劳务市场,搭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。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,开办特色小店,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、场地支持等政策。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、信息中介费、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,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、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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